春节临近,又一个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即将到来。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注意事项呢?你知道怎么购买烟花爆竹吗?1月18日上午,太原市公安局民警走上街头,举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,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咨询。
燃放时间有规定禁放区域需看清
太原市公安局民警介绍,今年太原市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2012年1月16日(农历腊月廿三)至2月7日(农历正月十六),其余时间禁止燃放。
虽然这几天已进入开禁时段,但市区并非随处都可燃放烟花爆竹。根据规定,以下范围内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:文物保护单位;车站、码头、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;易燃易爆品生产、储存单位;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;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敬老院;山林、草原等重点防火区。
此外,市民也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及阳台、窗户、楼道、屋顶及下水道、化粪池周边燃放,不得向人群、车辆、航空器、建筑物、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,不得醉酒燃放。
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要受罚
据了解,限放方案并非一纸空文,对于违反规定者将依据法规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太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民警告诉记者,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处罚。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,或者焰火晚会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、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并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
宣传活动中,不少市民都很关注的一个问题是:哪些烟花爆竹可以燃放。对此,民警也做出了详尽解释。
首先,在禁放区内,禁止燃放双响炮、小型礼花弹、拉炮、摔炮、擦炮和其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。小店区、高新区等机场附近的区域,属于机场净空保护区,严禁燃放高空礼花弹、组合礼花弹等影响飞机飞行的烟花爆竹。
燃放烟花爆竹几点提醒要记牢
烟花虽美,一不小心却可能酿成大祸。进入烟花爆竹燃放密集期,安全问题要放在首位。记者特别请教了相关民警,有几点提醒希望市民要记牢。
1、到正规烟花销售点购买烟花。没有生产厂家、没有燃放说明、没有合格证的“三无”产品是劣质烟花,外观也比较粗糙,千万不要买。燃放烟花时,一定要按照烟花爆竹上标注的燃放说明进行燃放。
2、燃放烟花尽量选择空旷地点,不要对着行人、车辆、房屋等发射、投掷烟花爆竹,市场、医院、老房子、加油站等危险地带更要避而远之。千万不要横穿马路、院落燃放魔术弹、闪光雷等烟花爆竹。
3、不要把废旧报纸和纸板等易燃物品堆放在开放式的楼道口或阳台上。如果是封闭式阳台,出门前要关好窗户。不要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在阳台上晒衣服、被褥。
4、放烟花时身上不要戴围巾等易燃品;小孩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有大人陪伴;放完烟花爆竹后,别马上离开,要确认火星全部熄灭后,把残留物清理一下再走。
元宵节想办焰火晚会早申报
每到元宵节,不少单位会举办大型焰火晚会。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提醒,有此打算的单位要尽快申报,警方的最后受理截止日期是2月4日18时。
民警介绍,举办焰火晚会的要求比较严格,对在法规和政府通告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、机场净空保护区、交通干道、马路两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场地举办焰火燃放的,警方将不予许可。同时,警方还将对燃放现场进行安全监管,核对燃放作业人员,检查燃放产品。对不按照要求配备燃放作业人员、与申报燃放产品不符、燃放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保卫措施不能落实的,将一律停止燃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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